双节期间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实施游客保护措施

2017-09-29

国家旅游局于9月28日下发《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日期间旅游景区等旅游服务单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各级地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要加强诚信经营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欺客宰客、坐地涨价等行为,及时处理游客投诉。 关于景区容纳量的控制 十一国庆期间游客暴增,对于热门景区以及各级地级景区,各地旅游管理部门需按照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做好游客接待容量

国家旅游局于9月28日下发《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日期间旅游景区等旅游服务单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各级地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要加强诚信经营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欺客宰客、坐地涨价等行为,及时处理游客投诉。

关于景区容纳量的控制

十一国庆期间游客暴增,对于热门景区以及各级地级景区,各地旅游管理部门需按照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做好游客接待容量的管理并坚决遏制旅游景区超出最大承载量。在景区游客接待量接近最大承载量时,要及时采取游客疏导措施,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尚未核定最大承载量的旅游服务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案,提前做好游客疏导管理工作,避免游客拥堵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提升游客舒适度与满意度。

关于旅游包车注意事项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主动协同公安、工商开展旅游包车“打非”行动,杜绝三无“黑车”。督促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旅游汽车租赁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况、驾驶人资质、购买保险情况,拒绝旅游包车超载等行为。要求导游人员上车之前查验车辆资质、运营证件,并提醒司机安全驾驶。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在行程中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督促旅游车按规定配置“导游专座”。要求包车司机、导游提醒并检查游客系安全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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